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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约瑟之问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二)

日期:2019-02-02 可为洞见


进入现代社会之后的一段时间,中国曾极其衰败落后,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总体上来讲,十六、十七世纪以后,世界封建制度已走向没落,资本主义已经萌芽并开始成长。依附于封建社会结构以经验积累为基础的实用型科技创新,已越过这种社会结构设定的发展极限而趋向停滞。要突破这种极限只有两条路可走,或者改造社会结构,或者改变科技创新的实用性特征。但在当时和其后的两三百年间,这两条路都未能走通。这段时间中国进入了最黑暗最落后的年代。
 
中国一些特殊情况,使得封建制度得以苟延残喘,迟迟未能退出历史舞台。
中国封建制度得以长期延续,首先在于它长期逐步形成并不断巩固的,高度集中统一的中央集权封建专制政权。这个专制政权的阶级基础则是单一的封建地主阶级。当统治者感到这种制度行将没落、摇摇欲坠之际,这个政权可以调动全国一切力量,来维护封建地主阶级利益,并对不受封建专制主义政权控制的私营工商业和工商业者进行严厉的打击和控制,对有损于封建专制统治的任何新的因素,都无法扼杀。从而维护了封建统治,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
 

 

与此同时,定于一尊、钳制异端的封建意识形态、不断强化的宗法制度和笼络、控制知识阶层的官吏选拔制度,都在封建制度苟延残喘中发挥了作用。
长期崇本抑末、重农轻商的经济指导思想和制度安排,严重阻碍了分工分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前,社会经济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即采集狩猎经济、种植养殖经济和以加工制造为基础的工商经济。推动这个过程的是社会分工的深入和产业自身的分化。这种分工分业的推进,是产业自身内在矛盾推动的自然过程。没有外力的人为干预,这个进程在世界各地都会先后发生。事实上,到宋元之际,我国同西欧各国已大体同步地进入,从种养经济向制造/工商经济的转型期,资本主义工商业已开始萌芽。
 
然而,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崇本抑末、重农轻商的经济思想和制度安排,阻断了这个过程。到明初,我国工商经济已相当活跃。一些有远见的政治家、思想家曾提出厚农资商、厚商利农的双轨政策以顺应历史潮流,但他们在封建统治集团不占上风。明代及后继清代,从皇帝到地方官员都沿袭崇本抑末惯例,轻视甚至仇视工商经济,千方百计予以打压:政治上歧视、经济上掠夺、产业上围堵。将刚刚萌芽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扼杀在摇篮里。
 
求同排异、扼杀创新的政治伦理和教育体制,严重阻碍科技进步和创新人才的成长。
封建政权本质上是家天下,为他们服务的政治伦理和教育体制,对皇权和统治者利益只能说“是”,不能说“不”。秦始皇“焚书坑儒”、汉武帝“独尊儒术”,形式上对立,实质上都是求同排异,不许士人和老百姓讲不同于皇权认可的意见。
 
这种情况到宋元以后愈演愈烈:儒学经程朱改造后,用心性内省排斥对外部世界的探究,其功用除了培养奴才,就是扼杀个性。明代以后的科举制度,规定科考试题和答案都以朱注《四书》为准,教育变成了扼杀创新的工具。
 
明清两代还颁布了一系列防范思想自由的规章制度,直接扼杀个性、限制创造性人才的成长。
 
封建统治者坐井观天、自我封闭的治国理念,造成我国长期的与世隔绝,陷入固步自封的落后境地。
 
人类发展到十六世纪前后,随着生产技术和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国际交往和对外贸易被提到重要地位。因此,西方各国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商人发展海外贸易、拓展海外市场。但与此完全相反,中国的封建统治者却大搞“海禁”,明代从洪武年间起,即对私人海上贸易采取种种办法加以控制和摧残。到嘉靖(1522 - 1566)年间,海禁更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明世宗下令:“一切违禁大船,尽数毁之”,“沿海军民,私与贼市, 新邻舍不举者连坐。”(《嘉靖实录》卷38)这就严重摧残了中国人民向海外发展的活力与进取精神。到了清代,这种自我禁锢搞得更加荒唐,朝廷以律法形式,强制明闽广苏浙沿海居民内迁五十里,完全断绝了海外贸易。
 
正是上述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使我国封建制度得以长期延续,社会分工分业的自然进程被阻断,人们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被扼杀,同海外的联系被切断,国家陷入积贫积弱的落后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