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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块链技术的经济学分析(三)

日期:2019-05-31 可为洞见


三、小结
前文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区块链的功能,从Token、智能合约和共识算法三个角度归纳出目前主流区块链系统采取的“Token范式“,并给予经济学解释。
 
1、Token是区块链内定义的状态变量,具有若干类似货币的特征。区块链内Token交易无需依靠受信任的第三方机构,但区块链内这种去信任环境不能延伸到区块链外。一旦脱离Token交易等原生场景,区块链要解决现实中的信任问题,往往需要引入区块链外的可信任中心机制予以辅助。
 
2、智能合约实是运行在区块链内,主要对Token进行复杂操作的计算机代码,可以实现Token的定义、发行、销毁、转让、抵押、冻结和解冻等功能,但无法确保区块链内债务的履约,也很难处理不完全契约。目前区块链内有限的运行环境,使得这类代码远没达到智能阶段。
 
 


 

3、共识算法针对与Token的状态和交易等有关的信息,并保证了这类信息的真实准确。但区块链内与Token的状态和交易等无关的信息基本不属于共识的范围。特别是区块链外信息写入区块链内,只意味着这些信息全网公布且不可篡改,不能提升这些信息在源头的真实准确性。目前也没有去中心化预言机制能真实准确地将区块链外信息写入区块链内。
 
基于“Token”范式,前文还分析了区块链的这四类应用方向。从这些分析中我们看到,目前真正落地并产生社会效益的区块链项目很少,其原因又在区块链自身的物理性能不高和经济功能短板。有鉴于此,当前我们对予区块链应用在持续研究和试验的基础上,理性客观地评估其究竟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一是不要夸大或迷信区块链的功能,这些年的行业实践已经证明一些区块链的应用方向是不可行的。特别是现代金融体系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各种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只要有助于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以及金融交易的安全性、便利性,就会融入金融体系。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项技术创新对金融体系产生过颠覆性影响,区块链也不会例外。加密货币供给没有灵活性、缺乏内在价值支撑和主权信息担保,无法有效履行货币职能,不可能颠覆和取代法定货币。加密货币的匿名特征反而或增加金融交易中心反洗钱(AML)和“了解你的客户”(KYC)的实施难度。但也要看的,我国的一些国情提供了实践区块链的机会,比如数字票据交易平台有助于缓解我国票据市场分散化的问题。
 
二是区块链应用要立足实际情况,不要拘泥于一些过于理想化的宗旨。比如,用科技来替代制度和信任是非常困难的,在很多场景甚至是乌托邦。再比如,去中心化和中心化各有适用场景,不存在优劣之分,现实中完全的去中心化和完全的中心化场景都不多见。很多区块链项目从去中心化宗旨出发,但后期或多或少引入了中心化成分,否则就没法落地。前述区块链外信息写入区块链内,往往需要一个可信任的中心化机构,就是适例。完全的去中心化是不可能的。
 
三是目前区块链投融资领域泡沫明显,投机炒作、市场操纵、甚至违规违法等行为普遍,特别是涉及公开发行交易的Token的项目。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